中消协12月17日发布的“双11”网络购物体验式调查报告显示,今年“双11”网购商品到货情况总体顺利,截至12月4日,工作人员购买的全部94款商品,仅有1款未到货;电商平台和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但仍存在部分产品不能退货的情况。
调查发现,94款商品中,约三分之一的网购商品未提供购物发票或购物单据。未提供发票的商品中,15款提供了购物清单或收据,其余既无发票也无任何单据。
个别电商平台在购物支付流程设置中,支付单个商品订单时有“开具发票”选项,但多件商品统一下单支付时却没有“开具发票”选项,且系统自动默认为“不需要发票”,消费者如需开具发票只能再次与电商平台或商家协商。
调查同时发现,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状况良好,94款商品仅有4款事先申明不退货,绝大多数产品能顺利退货。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7天无理由退货不包含以下商品: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酒类和常温牛奶不退货是业内通行做法,是否属于鲜活易腐还有待商榷。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建议,电商平台和商家应当主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发票出具、退货程序、退款步骤等提示,及时进行系统维护和升级,以消费者的需求为本,不断提升消费者网络购物体验,方便消费者购物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