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通报,我国提前完成2015年淘汰117.07万辆黄标车任务。据报道,目前一些地方大多数淘汰的机动车,是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未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进行检验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报废的老旧车、“僵尸车”以及自然淘汰的车辆。而通过公告机动车牌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的黄标车实际报废量,在部分省区甚至不足两成。这一尴尬的背后,是执法缺乏法律“撑腰”、补贴甚至发不出去、车主不配合等诸多窘境。当前,需要尽快颁布出台黄标车以及老旧车淘汰的政策法规,明确强制执行措施,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些新政策、新措施、新规定列入其中,改变黄标车淘汰执行无法可依的尴尬。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