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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创”与众筹的“婚姻”需要经营
牛 瑾

当众筹牵起“双创”的手,要在帮助“双创”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考虑如何让平台上的创业创新企业满足目标客群的需求、迎合消费升级的潮流。

有一句俗话,叫“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企业尤其初创企业而言,钱从哪儿来,始终是绕不过去的问题。众筹的出现解决了这个问题。当众筹牵起“双创”的手,便如同才子配佳人般火花无数,成就了一段美好姻缘。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初创企业希望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路都不好走。一方面,没有抵押物、没有银行流水,绝大多数初创企业难以达到银行对企业放贷的条件;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主体是具备相当规模的成熟企业,没有年报、没有信用数据的新成立的公司很难跨过条件门槛。于是,创意再好,点子再妙,不少初创企业却因没有资金支撑而难以施展拳脚。

有了互联网以后,初创企业可通过金融平台,让很多潜在投资者甚至目标客户群了解自己的创业项目,将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聚在一起,然后从认同者那里获得融资。这就是众筹,它为初创企业提供了急需的资金,加速了互联网时代的金融“聚变”,也为与“双创”的结合奠定了基础。

婚姻生活难免磕磕碰碰,众筹与“双创”的婚姻也不例外。众筹方,希望投资的创新创业公司为自己带来收益,永远没有风险;“双创”方,希望众筹者一心一意,永远不要放手。然而,众筹存在跳票的风险,初创企业尤其科技型创业公司也有倒闭的可能,这都是市场行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与其死死抱在一起、消磨掉曾经的美好,不如静下心来想想怎样经营这段“婚姻”。

而经营好“婚姻”的第一步,就是要诚信。目前,投资者对众筹的热情有增无减,但我国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众筹平台虽然投入不少资金进行风险控制,但在用户甄别、需求匹配和信息安全领域还面临着比较严峻的挑战。为此,应尽快健全征信管理,开放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民间金融机构有效接入央行征信体系,方便其查询个人征信报告、工商税务明细、产权纠纷等问题,基本掌握有融资需求的“双创”企业的状况。唯有如此,当众筹平台锁定了某一个“双创”目标的时候,心里才不会有那根怀疑的刺。

对众筹方来说,“用心”也很重要,这个用心就是要更好地满足“双创”企业及其目标客户群的需求。因为面对新一轮的消费升级,仅从项目发起方的角度去解释众筹的行为已经过时,众筹的含义有必要外延。在帮助“双创”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众筹方更应考虑如何让平台上的创业创新企业满足目标客户群的需求、迎合消费升级的潮流。这就意味着,众筹方要更加精细、科学地对项目进行定位并适当开展分散投资。同时,也要根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对投资者进行划分,对平台进行分层,让更多人能够参与众筹、参与“双创”。

当然,经营好一桩婚姻,还要去掉外部的一些枝丫。对众筹和“双创”来说,相关法律中关于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是目前的一个障碍。我国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200人。我国证券法第十条也明确指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去交易。虽然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非法集资,初衷是好的,却忽视了互联网时代的创新速度,有些“一刀切”,需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总之,牵手不易,相处更难,“双创”与众筹的“婚姻”还需要好好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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