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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航和旅游发展基金继续征收
期限为明年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记者曾金华

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通知表示,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

上述两项基金都属于全国政府性基金,根据此前的相关文件,征收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表示,继续征收是为加快民航业和旅游业发展,改善民航和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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