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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与父母同住可减税”点赞

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对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给予优惠政策,适度增加与老人居住在一起的子女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实现赡养费用税前扣除”。

【微评】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这个背景下看待“赡养费用税前扣除”的政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政府通过“减税”的方式给子女一定的“赡养补贴”,可以减轻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让更多年轻人有能力赡养好父母。不过,这一规定在“落地”时也会遭遇不少困境。如怎样认定子女确实与老人一起居住,怎样计算赡养费用等,这些难题有待在改革中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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