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环保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激励政策推进黄标车淘汰。从今年下半年起,环保部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地淘汰任务进展。在最近的一次通报中,山西等地因淘汰任务完成比例不足50%、工作进展严重滞后被点名。
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是我国节能减排行动的具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吕文斌表示,节能减排降碳指标是约束性的,国内国际高度关注,必须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确保完成;要强化目标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专项监察、专项执法,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暂停审批新增项目,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责。近年来,这些“铁规”和“铁腕”,成为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亚华、齐晔在《我国环境治理的挑战与应对》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探索出很多环境治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强化监督执行”就是其中一条。
从“十一五”开始,我国的资源环境规划目标实施绩效大幅度提高。虽然我国“十五”计划提出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控制指标均未能如期完成,但是“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资源环境指标基本完成。究其原因,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目标责任制,通过层层分解规划目标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了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
“十一五”和“十二五”时期,环保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央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推出了一整套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各地据此制定实施细则,建立了本地区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环保部设立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和区域环境保护督察中心,建立了一整套环保数据搜集和核查体系,有效克服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实现了环境保护工作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挂钩,切实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激励方式,这是资源环境规划目标得以落实的重要机制。
“十一五”时期,我国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提出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目前这两项目标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节能减碳,提出单位能耗下降16%、碳排放强度下降17%的目标,今年预期可以顺利完成。
“目前,中国的环保工作越来越依赖宏观政策,而保持宏观政策有效性的基础是法治化,使守法成为常态。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环境治理的改革方向。”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十二五”以来,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标志,我国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取得重要进展。经过近一年的施行,新环保法的权威性和震慑力正在不断增强。
据介绍,“十三五”时期,环境法治将进一步强化。在实施好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同时,将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核安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
“长期以来,中国的环境监管主要是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对地方政府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缺乏有效的督察手段。”陈吉宁说,从今年开始,环保部对省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了环保督察巡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将实行省以下的垂直管理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做出全面规划和部署。按此方案,环保部将适度回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的全覆盖,以及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的互联共享。这将为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