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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查办“巨额存款消失案”
系涉案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记者王金虎

本报济南12月8日电 记者王金虎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多名储户巨额存款在山东滨州不翼而飞”。今天,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这是一起涉案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某、段某某等人为获利,通过伪造金融票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融资,涉及当事人20余名,涉案金额近1.5亿元。所有储户出具的存单、印章均为伪造。

今年4月至11月,滨州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浙江省邬某某等群众报案,称在滨州的邹平、博兴农商行和滨城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到期,取款时被告知存单是伪造的。公安机关随即展开调查。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通过伪造金融票证、印章等手段,为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融资。当事人在银行开立账户,资金到账后,投放到山东创能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谋取高利回报。相关部门特别强调,农村信用社没有开展过贴息存款业务,涉案的所谓贴息资金都是由涉案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支付的。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名,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联合社渤海五路分社两名员工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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