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武自然报道: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考核方案(试行)》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后,发生未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建设活动的,被考核部门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履职不到位,致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护未按计划完成或生态用地被违规侵占的,考核工作组报请天津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