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里,她们为环卫工人送去亲手编织的帽子、围巾;酷热中,她们为地铁建设工人送去消暑降温的毛巾、药品;空巢老人膝前,她们是嘘寒问暖的代理女儿;留守儿童身后,她们是知冷知热的代理妈妈;维护妇女权益,她们是挺身而出的“娘家人”……
她们有个温暖的名称——巾帼志愿者。无论春夏秋冬,她们都坚守平凡,在默默奉献中绽放风采;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妇女和家庭中彰显了妇联组织的作用和巾帼志愿服务的魅力。
2011年,为了统一和提升全国妇联志愿服务工作水平,全国妇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妇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5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活动、不断拓展内容,组织广大巾帼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各地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空巢老人情感关爱等活动,持续开展关爱残疾特困家庭、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女农民工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各级妇联还积极开展节能环保公益活动和植树造绿活动,以巾帼志愿者的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5年来,各地妇联推出的“巾帼爱心呼唤器”“爱心照料储蓄社”“爱心大姐”“爱心妈妈联盟”“四点钟社区学校”“关爱一生”等巾帼志愿服务品牌项目,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妇联积极凝聚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的妇女和拥有专业知识的女性投身其中,切实加强志愿者技能培训,推动巾帼志愿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巾帼志愿者已有970万人,各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34万余支,经常性参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妇女群众超过千万人次。
在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的同时,全国妇联还明确提出,“妇女之家”建到哪里,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在工作方式上,全国妇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区域差异和各地工作实际,加强示范带动,培养示范队伍,推动各地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在资源保障上,全国妇联积极争取中央文明办的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和资金,设立了巾帼志愿服务工作专项基金。
各地妇联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断探索,使巾帼志愿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巾帼志愿者的招募、登记、注册制度,对巾帼志愿者管理机构设置、注册条件及程序等进行规范。一些地方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巾帼志愿服务的成效。一些地方的妇联组织还探索将巾帼志愿服务纳入妇联工作目标考核,对优秀巾帼志愿者进行选树、表彰,为广大妇女树起身边的榜样。
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热情日益高涨,活动取得多方面积极社会效果。巾帼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的重要途径,成为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延伸妇联组织工作领域的重要方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