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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
身份证异地受理方便流动人口
本报记者 武自然

小包在天津市读大学,因在老家河南淮阳县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照片质量不合格而不能制证,他本人又不方便回老家去重新办理,于是来到天津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为小包成功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拿到身份证的小包高兴地对记者说,身份证异地受理缩短了制证时间,“真是大大方便了我们啊!”

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据介绍,为更好地落实这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等省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根据公安部要求,天津市公安局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协调沟通,积极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自今年6月1日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至今,已为300余名河南户籍在津居民、20多名津籍户籍在河南居民分别异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作为此次试点工作的主办单位,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并就工作流程设计、系统开发建设等问题多次与河南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短时间内建成了“天津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平台”。并结合天津地域和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分别在位于天津中心城区的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塘沽的滨海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设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通过精心制定工作流程、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严格工作纪律等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落实。

天津市公安局从11月开始,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模式从“异地受理、户籍地制作”转化为“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模式,即:天津市受理,河南省审核签发,天津市制作发放证件。从11月20日开始,天津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全部开通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让在津居住的河南籍流动人口就近异地办证,享受更好的服务。公安机关除收取证件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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