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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镇化离不开农民工市民化
□ 吴学安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对农村人口产生了巨大的拉力,大量农村人口被吸引进城市求职就业、生活生产;同时,农业产业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农业生产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需要那么多的传统劳动力,从而对农民进城形成一股推力。这一拉一推,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也同时推动了劳动者专业化分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城镇人口。

关于城镇化率,存在以户籍和常住人口为准的两种统计方式。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0%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则超过54%。其中的差距,在于超过2亿的流动于城乡间的农民工。

要进一步提高我国城镇化的质量,必须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完全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速度。很多农民工在进城后不能享受到市民待遇。“让农民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不能仅仅是一句口号,它需要许多政策措施的配合,需要一个过程。以就业为例,理论上来说,每两个农民工进城,就需要新创造一个就业机会,但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这是很难做到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扎扎实实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第三产业,使得城市化与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能力相匹配,防止拔苗助长。

另外,要尽快打破城乡二元体制格局,使得已经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成为真正的产业工人,尤其是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城市文明,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服务,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让他们与城市人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城镇化发展利大于弊。但在此过程中,还要着力避免过度城市化倾向,因为城镇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需要经济发展来支撑的。国际经验表明,在一些拉美国家,城市化速度大大超过经济发展的速度,有些地方在经历了城市化改造之后,由于不能提供充分的就业,反而使农民失去土地,从而造成城市中的新的贫困。这些教训我们必须吸取,以利于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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