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建设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改变了城市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被排放,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带来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不仅影响城市运行,也不利于城市空间生态环境的构建,以及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建设海绵城市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让城市更加绿色、低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实现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此,我国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住建部门拟订技术指南,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制度创新为海绵城市建设顺利推进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今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前不久,我国16个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除了试点城市之外,全国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海绵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