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如何在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日前,《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
“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持续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力度,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扶贫开发水平,为推进农村扶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说。
农村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和完善了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农民生类专项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持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等。
据初步统计测算,近年在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一般预算支出中,80%来自上级补助及返还,充分体现中央及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方面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切实增强了贫困地区财力保障水平。
“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渠道的建立和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强化财政扶贫投入、整合与统筹扶贫资源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最直接扶持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发展脱贫能力的资金,是政府专项扶贫的有力支撑。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8.37亿元,年均增长14.5%。同时,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50.25亿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持续增长,支持实施了一批效果突出的减贫项目,促进缓解了一批突出贫困问题,为推进农村扶贫攻坚提供了坚实支撑。”有关负责人说。
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中央财政不断创新财政专项扶贫工作机制,包括稳步推进“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探索连片推进扶贫攻坚的经验;通过奖励机制引导规范贫困村互助资金发展,针对贫困群众贷款难问题,帮助贫困群众缓解生产资金困难;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支持地方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将财政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所形成的资产,量化折股配置给贫困群众,帮助贫困群众培育稳定的资产收益。
此外,财政部牵头组建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注册资本28亿元,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扶贫资金要规范、高效地使用,有赖于完善的制度保障。“中央财政在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并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有关负责人说。
加快推进农村扶贫攻坚,财政投入是基础支撑,资金安全是重要保障。“中央财政将落实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要求,会同扶贫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背景下,督促地方切实承担起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
同时,财政部门还将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探索利用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引导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