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今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并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分为5章,共31条,主要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
其中,第4条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总体目标包括保证遵守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防范经营风险、保障私募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及确保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建立、健全及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时,《指引》第5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遵循全面性、相互制约、执行有效、独立性、成本效益及适时性等原则。《指引》第26条至第29条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制度清单的义务,同时还明确了基金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管理、合规性自律检查及惩处违反自律规则行为等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