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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恩施:
初步实现法与访、诉与访良性循环
□ 本报记者 李万祥
恩施律师顾问团成员汪少鹏律师(左)与信访人律师沟通。

“此前多年上访也是无奈。如果再遇到什么事情,我要请律师来帮我解决。”11月3日,记者在湖北省恩施的东风大道上见到上访10多年的张某某。已经57岁的他将息诉息访,开始正常经营自己的广告工作室。

张某某态度的转变离不开当地律师顾问团的努力。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改革创新,探索推广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一方面坚持“百案攻坚”,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另一方面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增量。从被动“接招”到主动“出手”,从疲于应对到依法引导,初步实现法与访、诉与访的良性循环。

末端治理 积案攻坚

近年来,恩施州围绕土地、财产等产生的权益纠纷诉讼接踵而来,形成积案。由于“信访不信法、信大领导不信小干部”的现象长期存在,恩施州曾一度成为湖北省信访“重灾区”。

2013年6月,恩施州聘请曹亦农、汪少鹏等15位湖北省内知名律师组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律师顾问团,组织全州政法机关与基层党政组织一起,开展了“百案攻坚”行动。

恩施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100件“钉子案”“骨头案”已成功化解52件,有效遏制了涉法涉诉信访高发多发势头。前述张某某的例子就是成功化解的一个。

这是一起长达14年的信访“骨头案”。据了解,2001年1月,恩施市农资公司改制拍卖房产,规定只能内部职工购买,公司职工张某某拍得门面、食堂、车库等房屋。当时由于钱不够,张某某向母亲借了5万元钱。没想到张母后来却说房屋是自己的,让赡养她的女儿女婿来继承。后来,张母一纸诉状把亲生儿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原告。对判决始终不服的张某某从此便踏上漫长上访路。

“百案攻坚”行动启动后,担任律师顾问团团长的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亦农与张某某进行了初次接触。“他一开始很抵触,根本不跟你沟通,我能做的就是认真倾听。”曹亦农告诉记者,此后,通过阅读卷宗,综合研判,他们把张某某诉求中无理的部分逐步排除,把有理的保留。

最后,律师团向法院提出了意见书。在律师劝说下,张某某的妹妹、妹夫也终于答应让哥哥到医院来看望生病的母亲。这也是10多年来,张某某第一次在法庭之外见到母亲。“无论案件审判结果如何,我都要赡养我的母亲。”这是张某某的保证。

公益服务 政府购买

“我认为律师应该更多地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中来,宗旨为民的这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跟我的理念一拍即合。”曹亦农说,湖北恩施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探索责任到位、明晰分工,并渐成系统,各项规定制度都是实打实的。

为激发律师践行社会责任,解决参与律师的“愿不愿”的畏难情绪,恩施州在保障问题上双管齐下。例如,州、县市两级政府筹集专项经费近3000万元,支持“百案攻坚”和法治建设。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其具体任务是对原案件处理正确的,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处理意见,劝导其服判息诉;对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或瑕疵的,向政法机关提出建议,促使问题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相关救助规定的,协助申请人开展救助申请工作。

“我们建议用市场观念对待律师服务,认同与尊重律师人格、职业尊严及服务价值,推动政府部门购买律师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和发挥律师在法律顾问、咨询、法治宣传和教育、化解矛盾等各个方面的作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少鹏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用市场化的手段保障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才能形成常态,从而形成合力。

湖北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畏说,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外脑”,最重要的是坚持独立性,严格按照事实,对案件作出客观评估,最终提出有价值的意见。

“化解或代理一个案子给律师的正常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我们正式参与的律师有8人,而实际上参与的工作人员达20多人。这个过程太艰苦,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吴畏表示,如果再需要律师帮助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他还会参加。

“其实,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从探索到渐成系统。这项制度已于今年5月即在全省推开。”湖北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督察处处长王国荣说,下一步,湖北各地都会开展积案化解,而在解决信访案件增量方面,从一开始就要依靠已经普遍建立的法律顾问系统,进行源头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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