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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韩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取得新进展
记者佘颖

本报讯 记者佘颖报道: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与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韩国签署了《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并进行了双边会谈。双方将在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总体框架下,交流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信息以及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观点和做法,探讨跨境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以及在该领域开展合作的可能性,开展人员互访与培训,交换消费教育方面的信息、观点和做法。双方表示,将就违反消费者相关法律案件的执法情况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并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晤,研究磋商具体合作事宜。

近年来,在中韩两国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合作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果。一是在中日韩三国消费者政策磋商会议制度框架下的合作。2004年中日韩消费者政策磋商会以来,中韩根据消费者政策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在消费政策、法规制定、人员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年举办的第六次中日韩消费者政策磋商会是最近一次会议,会议就中日韩近期消费者政策趋势、老龄消费者所遇到的困境、中日韩三国处理跨境消费纠纷方面的合作以及消费者团体在消费者集体救济方面的作用等消费维权热点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就跨境消费者纠纷解决发表了会议主席声明,同意共同研究建立一个用于处理三方间跨境消费者投诉综合网络的可行性和有关运行机制,中韩跨境执法机制取得了实质进展。

二是在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ICPEN)框架下的合作。国家工商总局代表中国政府参加ICPEN。国家工商总局和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韩国消费者院作为ICPEN的成员,每年利用ICPEN工作平台,相互交流各自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政策信息和执法实践情况,了解双方在消费者保护与执法方面的新动态,探讨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较好推进了中韩双方消费政策和行政执法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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