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工商总局
加强微商等社交网络营销监管
记者佘颖

本报讯 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要求研究规范商业信息发布类网站经营行为、互联网广告发布和推送行为、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这是工商总局首次明确提出将微商纳入监管。《意见》还提出,要依法打击网络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

网络购物全程在网上完成,传统监管手段相对薄弱。《意见》提出,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能力。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