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企业党工委书记卢玉宝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要求在全国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卢玉宝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卢玉宝同志从事基层组织工作10年,始终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决定强调,卢玉宝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感人至深、催人奋进,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由衷赞誉。他是新时期好干部的优秀代表,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安专迷”精神的杰出典范,是广大组工干部学习的好榜样。广大组工干部要以卢玉宝同志为标杆,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决定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卢玉宝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组织工作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引导广大组工干部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更好地改造主观世界、履行工作职责,为提升组织工作境界和水平、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