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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绝不姑息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也呈高发态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

【微评】 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不同于常规领域的侵权假冒,带有很大的隐蔽性,严厉查处这类行为势在必行。更应加快电子商务领域的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此外,还应研究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的监管措施,加强执法部门与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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