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长江电力日前正式公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该重组预案引发业内普遍关注。
根据长江电力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坝梯级电站资产证券化暨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预案,长江电力拟以12.08元/股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35亿股,并支付现金374.6亿元,合计作价797.04亿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全资拥有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坝梯级电站发电资产);同时以12.0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亿股,向不超过10家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241.6亿元配套资金。由于上述重组预案还需要交易各方股东、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三峡集团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长江电力股票,增持金额累计不超过50亿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介绍,本次重组预案涉及的资产总额超过2000亿元,股权交易价格约800亿元,配套融资241.6亿元。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长江电力将拥有长江干流葛洲坝、三峡、向家坝和溪洛渡等4座大型水电站,装机规模及发电量大幅增长,每股收益显著增厚。自有装机容量将从2527.7万千瓦增加至4553.7万千瓦,增长73.58%;新增年度发电量约878亿千瓦时,相对于长江电力2014年发电量1166亿千瓦时增加约75.30%。
长江电力对本次重组完成后未来10年分红政策作出承诺,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2016年至2020年按每股不低于0.65元现金分红,按重组预案完成后长江电力220亿股份测算,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143亿元,5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715亿元;2021年至2025年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70%进行现金分红。
实施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坝梯级电站资产证券化工作,是三峡集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践行国家赋予的“建设三峡、开发长江”战略使命的重大举措,是三峡集团继长江电力IPO、股权分置改革和三峡电站发电资产整体上市之后又一次重大资本运作。
三峡集团总会计师杨亚表示,通过实施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坝梯级电站资产证券化,不仅可以为滚动开发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电站筹集资金,实现“流域梯级、滚动开发”的目标,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集团水电建设和长江电力水电运行的管理优势和专业优势,促进集团内部深化改革,优化生产关系,完善管控方式。
与此同时,通过实施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坝梯级电站资产证券化,三峡集团和四川能投公司、云南能投公司大幅提高了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进一步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通过本次资产重组,三峡集团履行了2009年三峡电站发电资产整体上市时的承诺,从根本上避免长江电力与三峡集团潜在的同业竞争,符合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