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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改革与专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虽已结束,但争论与探索仍将继续——
各方利益有待调和 政策抉择尚存变数
本报记者 齐 慧
市民在上海街头使用滴滴出行APP预约出租车。近日,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已向滴滴快的发放《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核准经营范围为约租车网络平台。 新华社记者 裴 鑫摄

有关出租车和网络约租车的意见征集虽已结束,但其引发讨论的意义,已然超越了讨论的本身。在改革的进程中,各利益攸关方在平和、理性的环境之下,广开言路,畅所欲言,从而寻求最大共识,应是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和题中之意—

11月9日,两份引发多方关注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结束意见征集,进入最后完善阶段。一个月前,《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引发了出租车和专车从业者、消费者,以及有关专家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据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运输司司长刘小明11月7日在出租车改革专家座谈会上透露,20多天来收到社会各方的意见4600多件。此前数据显示,意见中“专车是否该作为新业态纳入监管”“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最为集中。专家表示,这些意见的支持和反对量基本持平,显示出各方利益较难调和,政策最终如何抉择仍有变数。

立法监管很有必要

作为利益直接相关方,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普遍表示了对征求意见稿的欢迎,希望能尽快颁布施行。许多人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专车服务,本质上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

“我开出租车前,经过了很长时间培训和考核才取得了从业资格。而现在的专车平台上,私家车只要有驾照都可以上路拉客,这不公平,乘客安全也得不到很好保障。”北京出租车司机崔师傅说。与专车司机的看法不同,出租车从业人员普遍认为,出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考虑,应该加强对专车的运营许可和资格准入,准入之后还要加强行业监管。

“专车定性为营运车辆,因此8年的报废年限也应该坚持。”重庆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常务副会长王国庆说,网约车从事营运,公里数和运营时间和出租车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应该遵守8年报废的标准。若不然,对传统出租车而言是不公平的。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副秘书长陈萌则认为,互联网约车的冲击则反映了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建设手段比较落后、服务规范程度不到位的弊端,如果借着这个机会,把传统巡游出租车行业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样能建设得好。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把网约车取消掉,出租车改革的核心是要解决行业的深层次矛盾,就是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问题。意见提出出租车经营权要实现无偿有期,这将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宋吉宗说。

网络约车争议仍存

两份征求意见稿将专车归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同时要求车辆需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驾驶员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对此,多数专车从业人员表示,这一要求过于严苛。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不应设置过多限制。

“我只是不忙的时候拉几单活,要是彻底变成营运车辆,车辆报废年限就变短了,管理也就更严格了。若真是这样,我就不会干专车了。”天津滴滴司机马俊的话,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专车司机的看法。

不仅是从业者,第三方运营平台也普遍表达了这一担忧。滴滴专车就表示,如果要求网约专车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兼职司机需考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可能使大部分兼职司机和车辆退出,打车难等问题又将重现。

许多专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经济学家张维迎就表示,政府制订意见,终归到底是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但竞争是最好的监管手段。约租车的发展是消灭长期存在不合理的出租车运营费用的前提,希望有关部门综合多方利益,制定符合各方长远利益的政策法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副总工程师何霞则建议,网约车目前争议仍然较大,在中央层级的政策出台前,可以在地方先做一些试点,在试点城市先发几个网约车牌照,而这个牌照在车辆性质上不需要有过严的限制,通过地方试点最终形成适应市场的管理规范。

对新业态要有新思路

针对社会争议较大的专车定义问题,交通规划专家则认为,专车与传统出租汽车服务属性相同,行业管理仍有必要。

“无论此前的出租车,还是后来的网约车,提供个性化出行的核心服务没有改变,只是乘车形式、交易方式发生了变化,但这改变不了出租车服务的本质。”深圳大学运输经济专业教授韩彪表示。

目前,各个国家都在对专车等新业态进行立法研究和管理。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认为,当前专车发展已经引发了关于乘客安全、社会管理等问题的广泛讨论,行业管理部门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制定政策予以规范,十分必要。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立法监管无可厚非,但应突出原则性、底线性的规定。“确实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或者是消费者权利保护,可以做一个补位性的规定,把平台责任说清楚。”

虽然各方意见不一,但对于网约专车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缓解出行难问题的作用,各方也都基本持肯定态度。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司长唐元认为,对网约专车进行规范,必须要以缓解群众出行难和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他认为,网约专车与传统出租车之争的根本原因是出租车行业问题突出,加快出租车行业改革,是解决网约专车问题的关键。“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应当从过去政府高度管制的机制,转向更多的依靠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出租车的数量、价格和从业人员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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