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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交所拟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
维护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和知情权
记者温济聪

本报讯 记者温济聪报道:深交所日前制定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并通过网上业务专区、座谈会等形式向上市公司广泛征求意见。据介绍,《备忘录》的制定是针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维护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备忘录》的制定过程中,133家上市公司反馈了意见,深交所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充分吸收合理的修改建议,包括已停牌公司的过渡期安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时间、延期复牌需要经过的审议程序、投资者说明会等。

该负责人说,《备忘录》的制定,秉承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化归位尽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理念,明确了上市公司在维护投资者交易权和知情权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应做好信息保密和分阶段披露工作,维护市场交易连续性,审慎判断停牌时间。考虑到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确实存在难以分阶段及时披露所筹划事项且确有需要申请停牌的情形,备忘录要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停牌时间过长,不得滥用停牌损害投资者的交易权和知情权,并对常见的停牌事项规定了相应的停牌期限及标准。同时,对于违反备忘录的规定,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时间的,备忘录明确交易所可以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复牌处理。

据悉,目前深交所有近40家长期停牌的公司,已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继续停牌筹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明确了所筹划相关事项的内容、预计复牌时间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此外,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上市公司滥用停牌行为。针对部分公司停牌时间过长、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上交所已专门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两项业务规则,分别对市场关注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的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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