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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
记者吴陆牧

本报讯 记者吴陆牧报道:重庆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重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该《办法》指出,能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对象仅限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将知识产权财产权出质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知识产权质权人向企业提供资金;另一种是企业将知识产权财产权出质给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保证保险机构,由融资担保机构、贷款保证保险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保证保险,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

《办法》明确提出了政府针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重庆将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制度,按不超过审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坏账本金损失的30%给予补偿,每笔贷款损失补偿不超过150万元。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的贷款,其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0%。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保险的,给予担保或保险公司不超过每笔贷款金额1%的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鼓励区县(自治县)政府、产业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众创空间给予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评估补助,共同推动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据了解,重庆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将拿出2500万元作为首期资金,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或保险补助、风险补偿。同时,重庆还将探索知识产权处置的相关措施,对于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让金融机构可依法通过知识产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其产权,以及采用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等方式进行处置,所获得的价款优先偿还所欠债务,进一步减轻金融机构的风险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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