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与2009年启动的新农保试点同步扩大到60%的县区。2014年将新农保、城居保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2014年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困扰多年的“双轨制”问题,在公平性方面迈出重大步伐。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十八大宣布“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今年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四,2011年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优化相关程序。
五,2010年起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续政策,2014年起实施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久被诟病的“碎片化”格局正在被改变。
六,集中解决历史遗留的突出社保问题。2011年集中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约500万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七,着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截至9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8.52亿人,比2010年底增加4.9亿多人;其中2.35亿人领取基本养老金。
八,持续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十二五”期间,连续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预计达到月人均2200多元,比2010年增长约66%。失业、生育保险待遇也明显提高。
九,开展基金投资运营。2014年中央审议通过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投资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方案,为基金保值增值开辟了新渠道。
十,降低社保费率。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动将失业保险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工伤、生育保险分别降低0.2和0.5个百分点,经办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和优化。
(本报记者 韩秉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