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应利用“一带一路”建设这一契机,从货运服务型转型至高端服务型的国际航运中心。香港是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域。自回归以来,香港继续秉承法治传统,司法系统也依旧保持其中立、专业和高效的特点。香港拥有近9000名本地执业律师和超过1500名外地执业律师,其中很多律师具有处理海商事争议的丰富经验和高端专业水平。因此,香港因其健全和成熟的商业法律环境而成就了在亚太地区的海商事仲裁中心地位。
对于参与国际商贸和海上货物运输的内地企业来说,选择到香港仲裁有如下几点优势:首先,香港毗邻内地,糅合了中西方文化精髓,对于世界各地不同的传统和价值观的了解与认同具有天然优势。在香港长期生活和工作的航运和贸易法律专业人士对中国商业、政策和法律环境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些专业人士大多通晓两文三语,能够与内地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流。这都是香港处理涉及中国的国际海商事和贸易纠纷的独特优势。
其次,香港得益于保留普通法制度并且大量沿袭英国判例法,而英国法则是全球航运业和国际货物买卖中最被广泛接受和适用的法律。因为长期从事贸易和海事仲裁实践,香港还拥有一批在这些领域具有专长的仲裁员。这都使得香港在处理这些领域的争议和纠纷时更加专业和高效。
再者,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仲裁立法框架,拥有国际顶级仲裁机构可提供优质服务。2011年6月1日生效的香港《仲裁条例》是亚洲首部基于2006年修订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仲裁法律,巩固了香港作为便利仲裁法域的地位。作为亚太地区历史最悠久的仲裁机构之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基于其示范仲裁条款和仲裁庭秘书服务,可以为仲裁当事方提供最优质的仲裁服务。
最后,作为执行跨国商事仲裁裁决基础的《纽约公约》适用于香港,从而使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将近150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有效承认与执行。与此同时,香港还特别与内地和澳门签订了有关互相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使得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内地和澳门得到有效承认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