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证券·公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三板简化股票挂牌手续

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何川报道:为进一步简化流程,方便申请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同意挂牌函和转让方式函合一,取消代码和简称通知书。全国股转公司已于8月中旬起将同意挂牌函和转让方式函合一,不再单独发放转让方式函。同时取消了代码和简称通知书,主办券商可登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查询申请挂牌公司的代码和简称。

二是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的受理部门变更为挂牌业务部、申请时点前移。为缩短申请挂牌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间,申请挂牌公司由原来在取得同意挂牌函及代码和简称通知书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修改为应于审查期间的第一次反馈回复时提交,受理部门由公司业务部变更为挂牌业务部。

三是股票初始登记由现场办理改为在线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通知,自2015年9月21日起申请挂牌公司股份初始登记不再需要现场办理,全部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在线登记平台实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