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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家船公司主动降低海运附加费 为出口企业减负逾2亿元
记者林火灿

本报北京10月19日讯 记者林火灿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继日本邮船调整电放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后,近日日本川崎汽船,韩国韩进海运、现代商船,台湾长荣海运、万海航运、阳明海运以及中海集运等多家船公司相继采取措施,规范其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

这些措施将有效缓解国际船公司附加费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负担。据测算,青岛港出口企业每年将减少费用1600万元,其中电放费减少800万元,单证费减少570万元,其他附加费减少230万元。全国范围内,预计出口企业每年减负将超过2亿元。

今年9月初,发展改革委对日本邮船、日本川崎汽船,韩国韩进海运、现代商船,台湾长荣海运、万海航运以及中海集运等7家船公司收取电放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船公司收取的电放费标准偏高,且有重复收费的嫌疑。

为此,发展改革委先后与有关船公司就前期现场检查情况交换了意见,要求其切实规范收费行为。9月15日,日本邮船调整电放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后,其他6家船公司以及检查未直接涉及的台湾阳明海运也陆续主动提出全面规范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的具体措施,并在10月15日前实施。

这些措施包括:一是降低单证费、电放费;二是取消部分附加费项目;三是降低其他附加费标准;四是简化合并收费项目。

发展改革委要求,船公司要根据成本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下一步将密切跟踪有关公司收费情况,进一步规范收费明码标价,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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