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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前9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固定资产类项目总投资逾1.81万亿元
多领域改革方案将加速推进
本报记者 林火灿

10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宏观经济运行数据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了今年以来我国在重点领域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对外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并就多个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前9个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18个,总投资18131亿元。其中,农业水利项目53个,总投资398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4个,总投资9906亿元;高技术和信息化项目33个,总投资208亿元;能源项目25个,总投资2366亿元;社会事业等项目23个,总投资1669亿元。

“随着这些项目持续推进、加快实施,既能为促投资稳增长提供新动能,也能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为经济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李朴民说。

李朴民介绍,这些项目有利于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打基础、增后劲。例如,玉溪至磨憨、大理至临沧、弥勒至蒙自等铁路项目和莎车、若羌、建三江、陇南等机场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李朴民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发行以及各地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设立专项建设基金,直接注入项目资本金,支持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建设。

“今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对外开放不断向纵深推进。”李朴民说。今年前9个月,我国吸收外商投资949亿美元,同比增长9%。吸引外资的结构继续向好,主要是制造业中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增加,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占比提高到60%以上。

李朴民表示,利用外资保持快速增长,与我国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特别是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改革外债管理制度等措施密不可分。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这次修订限制类条目减少50%,有股比要求的条目减少40%。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我们将继续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和可预期。”李朴民说。

在外债管理制度方面,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把企业发行外债的管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大幅简化办理流程和时间,同时扩大外债规模切块管理试点,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发债,为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提供了便利。《通知》发布后市场反应积极,截至9月末外债备案登记金额约合1200亿元。

“目前,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正在抓紧推进。”李朴民说。

据介绍,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各项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例如,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进一步做好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意见》,要求上海浦东等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31项具体改革任务,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也已经印发。

此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已经正式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也即将印发。56项节能国家标准也已制定或修改,正督促各地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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