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社保中心报销大厅,记者见到了由儿媳陪同来报销医药费的富阳区大源镇居民蒋云英。“这是我的医保卡,多亏有了它,帮我报销了33万元,真是救了命、救了急。”蒋云英说。
蒋云英告诉记者,2013年12月她被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从患病当天到2015年8月共花费医疗费82万元。对于无生活来源、靠儿子赡养的蒋云英来说,这无异于天文数字。
幸运的是,蒋云英于2013年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规定,这次医药费可报销3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了2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10万元。由于蒋云英家属于低保户,民政部门还发了困难人员医疗救助6万元。
“这次得病的医药费对我们来说是个大数目,医疗保险报销的33万医药费真是雪中送炭。”蒋云英激动地说。
在蒋云英眼中,自己和家人的看病方式从2010年开始发生变化。“从2010年开始我们家看病就不去大医院了,改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为市中心医院离家比较远,每次去要坐1个小时车,到了还要排长队。而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药,走路只要10分钟,取药人又少,十分方便。”蒋云英说。
“而且在社区卫生中心看病收费要低得多。”蒋云英说,“社区医院不仅不收挂号费,药价也比大医院便宜。听医生说社区药品是零利率销售,能为我们节省不少开支”。
随着政府对医疗保险宣传力度的加大,蒋云英了解到参加医疗保险后看病可以节省一大笔费用。“每年只要缴费200元,门诊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0%至60%,住院报销比例可以达到70%至75%,2013年富阳实施大病医保制度,得大病报销比例更高并且不用额外再交钱。”在算清经济账之后,蒋云英一家2013年参加了医保,才有了这33万元的医疗费用报销。
目前,蒋云英还在富阳曜阳老年医院住院治疗。“这里的医生护士态度都挺好,对我很照顾。现在,我们全家都参加了医保,今后看病都有保障了。”蒋云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