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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夺命电梯考问监管效能
田晓剑

近日,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红旗河沟车站内,一名4岁男孩在无监护人看管的情况下,背靠电扶梯扶手带玩耍,被卷入扶手带与地面夹角处,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份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超过236万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超过11万台。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为节省费用,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现象严重。同时,过多地非正常开启和使用、电梯超载等,也为电梯安全埋下了祸根。我国电梯出厂时需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检测,产品质量基本过关,目前绝大部分事故根源都集中在保养缺位和使用不当等环节上。

总之,杜绝“夺命电梯”需要多管齐下。一方面,应完善制度设计,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日常维保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公布电梯受检结果,规范管理人员培训上岗。另一方面,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行动态分类监管,建立住宅电梯四级监管网络,形成同市电梯安全信息数据传输网络;加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只有让相关规定真正落实到责任主体,制造公司、使用部门、维保单位等堵上安全漏洞,监管部门防微杜渐,悲剧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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