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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0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促进北京周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雷汉发、通讯员周珊

本报讯 记者雷汉发、通讯员周珊报道:河北省住建厅日前发布消息,正式对外公布该省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我省北京周边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北京周边地区从规划、土地、建设、监管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河北行政区划内的北京周边地区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区域,推动北京周边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优化城市布局和提高建设水平,建设与世界级城市群相适应的卫星城市,发挥房地产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拉动作用和在民生改善中的基础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提高对本地人口就地城镇化的吸纳能力,逐步形成对京津人口的反磁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发挥河北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该《通知》要求,准确把握城市定位和功能布局,把服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放在首位,发展房地产业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施策、稳步推进、科学发展。打造规模适度、职住合一、生态优美、生活便利、成本低廉、宜居宜业的首都卫星城,不建“睡城”和“围城”。

在土地供应方面,该《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把握好房地产项目审批节奏,强化土地供应管控,防止各种名义的乱圈地;结合商品住房累积可售面积总量、未开工及在建住宅用地总量和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控制好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稳定、均衡供应住宅用地;综合运用多种供地方式,进一步完善招拍挂手段,减少住宅用地流标流拍,避免异常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提出,房地产建设要在品质、风格、质量和人性化方面求突破,在绿色、生态、环保、节能建筑方面求领先。

该《通知》对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出要求,明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售和广告宣传。强化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完善新建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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