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拥有林业用地面积达950多万亩,占市域总面积的42.7%,林业资源丰富、林业项目和林农融资需求旺盛。针对该情况,岳阳银行业机构携手林业部门,由林业部门担保,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引导和扶持林农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
当地平江邮储银行联手平江县林业局,以林业为抵押,为林农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3030万元,有力提高了林农组织化程度。岳阳县、临湘市银行业机构与林业部门合作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也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了解,当地凡已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且无山林权属纠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和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均可作为林权抵押贷款抵押物。对已划为生态公益林,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林木资产和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林木资源不能用于抵押贷款。在抵押物的抵押率设定上,用材林和竹林的幼龄林、产出前的经济林抵押率不超过评估值的40%;用材林的中、近熟林,盛果期的经济林抵押率不超过评估值的60%;用材林及竹林的成过熟林不超过评估值的70%。
在贷款期限设定上,当地各银行业机构基本上保证了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在贷款利率设定上,各银行业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实行优惠。如农业银行要求,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幅度的20%;农业发展银行要求,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幅度的30%;农村信用社要求,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幅度的50%。
当地还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配套改革。银行业机构联合各县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深化林业产权配套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确权、登记、评估、流转和采伐等环节管理,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设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帮助发展“林工贸一体化”企业,并联合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推出森林政策性保险等业务。二是建立森林火灾保费财政补贴制度。对林农投保森林火灾的保险费,政府负担不少于20%,其中县财政负担10%。三是设立林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四是健全林权证的登记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林农办理抵押贷款的积极性。 (李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