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在呼和浩特新城区的桥南岗、桥北岗、火车站岗、军区岗、公安厅岗、木材岗疏导交通,刘攀做梦都离不开三尺岗台。进入交管大队15年,每年站立在各个方向袭来的烟尘尾气中,刘攀依然挺拔健壮。
这位魁梧的北方汉子只是左手有点不大自如。“那是2012年5月30日下午3点多,我和一名同事正在胜利路西口执勤。突然接到群众报警,说岗楼南面有人拿刀砍人,我一边用对讲机向上级汇报,一边迅速向事发地点跑去。”刘攀撸开袖子,约十厘米的刀痕清晰可见,“一名醉酒男子挥刀砍向人群,我冲上制止并与他展开搏斗,最后死死压住了他,与周围群众一起将他制服。看着被鲜血染红的警服,好心人立即把我送到医院。这时我才感觉疼了:左前臂皮肉外翻,医生说动脉、静脉、神经、肌腱全部断裂。再晚来几分钟,后果不堪设想”。3个月后,刘攀铁塔一般的身影又出现在执勤路口。
刘攀是一个1999年就进入呼和浩特新城区交管大队的“老交警”。2012年,刘攀以“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获评为呼和浩特最美人物。同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最美警察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14年3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学雷锋先进个人。“三尺岗台处于交叉路口,城市的东风、西风、南风、北风都会光顾。自然界的这四风还好应对,社会上的恶风、歪风、冷风、暖风,那才叫考验。”刘攀与记者敞开心扉,“真正做到‘八风不动’,离不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无论突发事件,还是寻常光景,无论坚持原则,还是人性执法,总要面对各方来风”。
朋友、熟人被罚款、被扣分,总是无限热情请求刘攀“平事儿”。已成为新城区交管大队七中队指导员的刘攀,一边回话一边打开中队纪律作风教育的会议记录,给对方朗诵“五个严禁”、“三项纪律”。
刘攀在桥北岗执勤的一个夏日,天降暴雨,立交桥下的积水越涨越高。刘攀和同事既要趟着齐腰深的积水去帮忙推车,还得在桥头上截住准备往桥下行驶的车辆,每个人都浑身湿透。紧张地疏导交通时,一个稚嫩的童声传来:“叔叔,给你伞。”刘攀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正奋力地踮着脚,撑着飘摇的雨伞送到他的头顶。大雨瞬间打湿了孩子的校服,但孩子对警察叔叔充满敬意的眼神却更加让人难忘。还有一次,刘攀捎送一位行色匆匆的学生,终于使他顺利进入考场,最后被一所著名大学录取。回想那位小女孩打伞的动作,回忆那位高考生感恩的眼神,刘攀很是难忘。事隔不久,刘攀对一位违章女司机作出罚款处理,没想到此人双手叉腰拒不认错,最后还到大队告状说刘攀骂了她。大队来电核实情况,当时的六警务区警长杨向东拍胸脯保证:谁骂人刘攀都不会骂人。
加入公益性服务车队后,刘攀在私家车上摆放了“顺风车”的标志,友情提示:“送你一程,不收费,只愿你留下一个好心情。”如今,刘攀已在雨雪天气捎送老人儿童400多人次。想想自己守住了维护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刘攀顿觉神清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