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就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加强国际合作阐述了中国主张,郑重强调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再次展示了中国对促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责任与担当,同时也必将为世界妇女事业取得更大进步注入新动力。
我们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发展,从秉承男女平等理念进行革命建设,到正式提出并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再到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国不断以法律化、制度化的实际行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如今,在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妇女都有人生出彩和美梦成真的机会,男女在方方面面上的差别越来越小,女性对中国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奏响了中国梦的“巾帼乐章”。据统计,2013年全国每四个企业家中就有一个是女性,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14年初中、高中、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为46.7%、50%、52.1%和51.6%,妇女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
近期,一些人士、团体对我国妇女事业提出了一些看法,有些甚至混淆是非、无中生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我国妇女事业不太了解的缘故。当然也要清醒认识到,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的妇女发展也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一些偏远地区推进性别平等的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环顾全球,世界各国各地区妇女发展水平仍然不平衡,男女权利、机会、资源分配仍然不平等,社会对妇女潜能、才干、贡献的认识仍然不充分。实现男女平等,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更广阔道路,还需要持续付出巨大努力。
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更广阔道路,就要发扬20年前北京世界妇女大会精神,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既要考虑各国国情、性别差异、妇女特殊需求,确保妇女平等分享发展成果,又要创新政策手段,激发妇女潜力,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要坚定和平发展和合作共赢理念,倍加珍惜和平,积极维护和平,让每个妇女和儿童都沐浴在幸福安宁的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