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规模不大,雇的多是下岗职工,所得税减免对我们来说就是雪中送炭!”今年4月20日汇算清缴期间,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方家电商贸有限公司在国税部门的主动提示和辅导下,享受到了4270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公司经理耿永胜感动之余特地送上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在进行2014年度汇算清缴时,兰考县国税局在接到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申请时,发现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1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再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的条件(当时的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额已提高到20万元,从10月1日起更提至30万元),但该企业仅申请了20%的优惠税率,经国税人员进行纳税申报辅导后,该企业又多享受了税收优惠4270元,国税提供的优质服务受到了纳税人的赞扬。
据了解,兰考县东方家电有限公司有员工9人,资产总额252万元,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5.9万元,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条件。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289万元,利润总额8万元,应纳税额2万元,全年共享受小微企业减免税1.2万元,优惠额占应纳税额比例达到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