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位——这是日前公布的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中中国的排名。我国虽在中等收入经济体中位居第一,但相比发达经济体仍有很大差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认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必须找到最佳政策组合,才能激发创新和创造潜力。
对于我国而言,探索这一“最佳政策组合”显得尤为紧迫。顺应这样一种深层次呼唤,《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
以问题为导向——
让改革举措含金量更高
《方案》从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科研体系改革、人才培养激励等10个方面,提出了32项改革举措、143项政策措施。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包献华为《经济日报》记者分析,“这10个方面任务全部对应一直存在的难题。比如,科技经济结合不紧、科技成果转化不畅、人才发展机制不健全,等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科技体制改革举措来解决这些难题。“这些改革密集推进,出台了较多文件。因此有必要把各个方面出台的文件通过一个实施方案进行一体化地推进和落实,避免‘碎片化’‘打乱仗’和‘中梗阻’。”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汤富强说。包献华认为,“《方案》正是定位于全面落实这些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画出一张措施有力、脉络清晰、操作有序的‘施工图’”。
“提高针对性是《方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的一点。这次改革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制约科技创新和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找准改革突破口,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含金量高的改革举措。”包献华说。
比如,科技成果转化难,往往难在 “最后一公里”。为此,《方案》在推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基础上,更系统地提出了推进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推广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完善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及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探索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技术类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多项措施。“这些改革,将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迈上新台阶。”包献华说。
把握政府和市场边界——
让企业在创新中做主角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张赤东表示,“目前,我国企业总体上创新动力仍显不足。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导向不明确、市场环境不完善、服务体系不健全。”包献华说。
因此,《方案》把握政府和市场边界,着眼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从完善普惠政策、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协同、保护知识产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要素价格改革等方面综合改革施策,打出“组合拳”。“就是要让企业在创新中做好主角,政府当配角做好服务。”包献华说。
《方案》明确提出,企业家和产业专家要在国家创新决策相关咨询组中占较大比例,对企业创新投入方式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改进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构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扩大认定范围等具体改革措施。
“这次改革很重要的转变就是由原来的选择性支持变为普惠性支持。”张赤东说,这样企业就可以专心做创新。企业在研发中的自主性会更强,更能发挥市场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作用。
“对企业创新投入方式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更加符合国际规则。”包献华说,政府更多的不是去干预市场,而是要在营造环境上做文章。他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将来会进一步简化程序,让企业只要有创新投入,就可以享受国家政策。
务求可操作可落实——
让科技人员更有获得感
包献华说,《方案》务求可操作、可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安排体现了对当前和长远需要的统筹衔接,把握节奏,分步实施,渐进深化。《方案》以台账形式,明确每一项改革任务的具体成果、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对《方案》的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地方将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抓紧推进改革任务实施。
“要让改革任务可督查可检验,要让科技人员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汤富强说,所以,很多改革措施中都明确了下一步要出台的政策和办法。
据了解,此次《方案》涉及40多个部门和单位。“创新过程中会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科技、教育、财政等等,所以任何一个部门如果在相关政策上有所约束的话,都会对整个创新活动的效果产生很大影响。”张赤东说。
为了增强可操作性,《方案》一方面注重整体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这条主线,把分散在各个文件中的改革政策措施全面“串”起来,使重要改革任务不遗漏;另一方面,对中央已经明确方向、需要细化落地的改革举措,提出了可操作、可检验的实施细则、办法和措施。同时,《方案》解决了改革的协同性,系统梳理了科技自身与市场、产业、金融、教育、人才等相关领域改革举措,一体化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