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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险中介市场改革意见出台 积极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
记者江帆 姚进

本报北京9月23日讯 记者江帆 姚进报道:为促进保险中介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其中,《意见》提出,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一大批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经营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形成一个自主创业、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

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此次《意见》新推出的改革主张。《意见》支持保险公司和保监局先行先试,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完善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佣金制度和考核机制。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赵巍表示。

此外,为响应行业呼声和市场主体的意愿,保监会正大力推动成立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主体数量众多,从业人员规模庞大,要实现科学有效监管,迫切需要行业自律。而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开展教育培训、构建共享平台方面更具条件和优势。”赵巍称。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1万多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500多万人。“我们正以保险中介交易为主线建设开放式资源平台,准备在今年底将日常行政许可的报送和审批都通过平台来运行。”赵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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