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综合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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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9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等12城市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本报讯 记者韩霁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强国建设,从2012年开始,质检总局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得到各省份的重视和城市的积极响应。目前,全国有29个省份的116个城市提出争创要求,63个城市已经开展创建活动,其中深圳等12个城市成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活动开展以来,各城市以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支柱产业升级、维护和改善城市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创建活动的带动之下,目前全国开展“质量强(兴)省”活动的省份已经达到30个,开展“质量强(兴)市”活动的县(市)达到28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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