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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法律援助案件年均增长14.3% 将继续扩大援助范围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5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9万多件,年均增长14.3%,受援群众超过558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超过2900万人次,年均增长8.7%。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根据不同特点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

近年来,随着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被纳入补充事项范围,我国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降低。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调整了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调整了经济困难标准。

为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司法部广泛推广建立健全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等10项便民举措,打造“一(半)小时服务圈”,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国共建立便民服务窗口3200余个,其中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数占68.5%;热线服务平台2300多个。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3700多个,工作人员总数达14000余人。

同时,司法部还推出专项服务,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监督管理机制下,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据悉,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方面,近5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70多亿元,其中财政拨款68亿元,年均增长15.2%。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不断增加,全国已有91.4%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3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22个省份调整了办案补贴标准。2014年各级地方财政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2.9亿余元,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前的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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