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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办发文细化制定14条具体任务——
协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
本报记者 韩 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细化制定了14条具体任务,要求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计划》在哪些方面有新突破?对当前正在推进的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将发挥何种作用?9月10日,《经济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

这份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组织起草的《行动计划》,对强制性标准改革、推荐性标准改革、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改革试点、标准国际化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等重大改革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

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行动计划》提出了研究制定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方案和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开展标准制定、鼓励团体标准先行先试的措施。

强制性标准改革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其目标是将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这是对现行标准体系的重大改革。《行动计划》对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二是对现行强制性标准及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三是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四是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制修订计划;五是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明确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行动计划》的一大亮点。团体标准是为满足市场、科技快速变化及多样性需求,由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学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最活跃,也最贴近市场需求,能最大限度地释放企业和市场活力。因此,有关部门在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方面,主要坚持3个原则,一是不设许可,不搞准入;二是市场驱动,自主制定;三是自愿采用,优胜劣汰。近年来,国内一些新兴产业领域也开展了团体标准的积极探索。

此外,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也是《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内容。国家标准委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铁路、电力、航天等领域,推动一批我国优势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同时,不断深化国际标准化多、双边合作,加强中外标准互认工作,扩大我国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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