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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汇金债获10家银行质押券资格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曹力水报道: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今天发布公告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银行机构,可接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汇金债)作为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并按照利率类债券进行管理。

招商证券债券研究主管孙彬彬认为,此举可以增强汇金债的流动性,从而有利于汇金债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据了解,汇金公司近日在中国货币网公告称,将于9月11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成员。这是汇金公司近年来首次发债,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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