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2015夏季达沃斯论坛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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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联网与金融业“碰撞”出新
本报记者 陈果静
图为“数字革命颠覆金融业”分论坛现场。 本报记者 陈果静摄

“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资金融通的本质。”在9月10日召开的2015夏季达沃斯论坛“数字革命颠覆金融业”分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黄益平表示,互联网金融不会使得传统金融业消失,但互联网技术将改变金融业的业态。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迅速崛起,其迅猛发展势头让不少人认为,互联网金融将取代传统金融业。

“未来大部分银行将变得面目全非。”渣打银行全球首席创新官帕特沃丹表示,创新和技术会改变银行业态、运营形式,使得金融更加智能化,传统银行的商业模式可能会发生巨大变化,银行将不得不与技术公司合作,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互联网技术丰富自己的产品,但其本质并不会发生改变。

目前,中国不少传统银行已经开始进军互联网金融。对此,黄益平表示,金融互联网化的核心是找到投资者、客户的服务需求痛点,传统金融机构很大部分是为高净值客户服务的,离真正的互联网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更为重要的是,黄益平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否颠覆传统金融的关键是能否解决投融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随着金融的“去中介化”,传统金融业态网点多、人员多的优势可能会消失。而互联网金融未来的优势明显,一是通过移动终端帮客户找到并识别潜在的交易对手;二是对数据作出分析,替代了银行和投资银行以前耗时费力的尽职调查。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逐渐显露。频发的P2P平台“跑路”事件使得不少金融消费者产生了担忧。

谈及P2P网贷行业的“跑路”现象,宜信公司首席执行官唐宁介绍,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曾专门就P2P“跑路”问题开展研究,发现“跑路”平台主要是道德问题,是利用这种创新模式欺骗消费者。因此,需要监管层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P2P企业也需要和银行类机构合作,对交易资金实施托管和监督,防范风险。

对此,与会嘉宾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点是混业经营,因而如何平衡创新与风险对于监管层来说是新的挑战。“政府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Fajr Capital首席执行官伊克巴尔·艾哈迈德·汗认为,新的业态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者需要在不同的监管层面协调运作。同时,更需要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帮助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未来金融监管的形态也可能发生变化。在帕特沃丹看来,金融监管者未来可能从分业监管转向监管金融活动。

展望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唐宁表示,10年之后,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可能会消失,科技将改变金融业,这表现为,科技将让既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而过去没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互联网、移动技术、大数据、物联网与金融的融合之下,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传统意义上金融物化的东西可能在未来不再存在。”黄益平认为,未来纸币、信用卡都可能电子化。随着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老百姓会越来越少地在银行存钱,并可以根据充足的信息自己管理资产。“尽管高端客户可能还需要更多个性化的服务,但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类似支付宝、余额宝这样更多新事物的出现,人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机会可能会减少。”黄益平说。

对于互联网与金融业“碰撞”的前景,与会嘉宾认为,这将提升金融业的效率和包容性,这一进程将使未来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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