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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13家外资机构获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记者曹力水

本报北京9月7日讯 记者曹力水报道: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今天发布公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共有6家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构、4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机构以及3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告显示,6家RQFII机构包括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韩法国巴黎资产运用株式会社、利安资金管理公司、加拿大丰业(亚洲)银行、东洋资产运用(株);4家QFII机构有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代证券株式会社;3家境外机构分别是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安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澳大利亚澳洲联邦银行。

民生证券分析师认为,放松境外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准入门槛,可以进一步拓宽离岸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增加了作为储备货币的便利性,有效推动人民币由结算货币向投资货币再向储备货币的转变。

早在2010年,央行就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此后关于境外机构投资于银行间市场的政策不断完善,今年7月份,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将申请程序简化为备案制,取消了对上述机构的额度限制,投资范围大幅扩展,并允许其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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