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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接受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

本报北京9月4日讯 记者亢舒从商务部获悉:我常驻世界贸易组织特命全权大使俞建华今天向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罗伯特·阿泽维多递交接受书,标志着我国已完成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国内核准程序,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

近日,国务院作出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决定。8月23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出席东亚经贸部长系列会议时对外宣布我国政府上述决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定,《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三分之二以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接受后生效。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贸易便利化协定》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不仅将有助于我国口岸综合治理体系现代化,还将普遍提高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我国产品出口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

对我国企业而言,进出口货物将变得更加便利。例如,《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成员公布进出口程序信息,我国企业能够从互联网快速获取进口国海关程序要求;《贸易便利化协定》还允许贸易商在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等口岸部门提交进口文件,并在货物的税率和费用最终确定前,允许贸易商在提交保证金的情况下放行货物等,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加速货物的放行和结关。

从全球来看,《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将便利各国贸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世界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增长。中国呼吁其他世贸成员尽快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以使《贸易便利化协定》能够早日达到生效条件,从而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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