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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源头上清除地下钱庄
张国栋

据报道,全国公安机关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地下钱庄问题由来已久,涉及金融、证券等多领域经济犯罪,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一些“灰色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跨境流入流出,不仅对我国外汇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和冲击,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危及我国金融安全。集中打击地下钱庄,很有必要。

长期以来,地下钱庄之所以能够存在,且多年来打而不绝,不是偶然的。除了犯罪分子猖獗之外,也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和金融改革相对滞后有关。有四大因素“催生”“养活”了地下钱庄:一是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营造了地下钱庄生存空间;二是银行业自律能力脆弱,形成了地下钱庄“渗漏管涌”;三是对国有企业信贷监管缺位,开辟了地下钱庄“秘密通道”;四是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过低,培植了地下钱庄“充足财源”。

因此,要真正打击和清除地下钱庄,除了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之外,还应加快金融改革。比如,重新调整银行业经营定位,改革现有信贷管理机制,简化审贷环节,提高放贷效率,消除企业身份歧视,降低民营银行准入门槛,改善现有银行服务体系,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同时,各级政府应及时开辟金融投资渠道,引导居民将资金投入政府投资项目或购买各类政府债券,打破各类“投资门”限制,把民间借贷引入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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