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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沙:
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
本报记者 刘 麟

集“焚烧、填埋、利用”于一体的长沙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日前已基本完工,其中有机废物暂存库、固化车间、物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已经投产使用,焚烧系统处于试点火阶段。

据了解,该项目属于国家规划建设的省级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服务范围为湘北10个地州市(长沙、湘潭、株洲、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特许收运处理处置来自上述地区的危险废物。主要对以下几类废物进行处理:医疗废物;废酸、废碱和废乳化液等需经物/化处理的废物;含铜、铁、锌、银、锡等各种重金属废物和边角余料以及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需进行综合回收的废物;可直接填埋的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和重金属污泥以及焚烧处理的残渣、焚烧飞灰等需经稳定/固化预处理再进行安全填埋的废物;废矿物油、废漆、染料、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塑料等需要焚烧处理的废物。

据项目负责人介绍,中心选用国际领先的焚烧技术,产生的烟气经有效处理后排放值优于《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欧盟标准;全场的污水经集中收集,通过厌氧→生化→过滤→吸附处理后符合综合污水排放一级标准,优先用于生产回用;安全填埋场防渗系统通过双层高密度聚氯乙烯(HDPE)、膨润土(GCL)和黏土等多种材料组合,建设标准严于《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同时设置了完备的地表水导排、渗滤液集排/导出/储存系统,在场区内设有6个地下水监测井,每月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有效预防地下水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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