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全面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将其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统筹考虑、统一管理,已上图入库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继续有效并直接纳入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
矿业权是指矿产资源使用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做好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产资源规划中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有机融合,统一为矿业权设置区划,在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中设矿业权设置区划专门篇章,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行细化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做出部、省两级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批或备案核准的决定,与之对应的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也一并取消。
通知要求,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审批发布之前,确需增加或调整矿业权设置区划的,按照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调整的要求对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进行调整。不同矿种矿业权设置区划的编制技术要求也不同。铜、铅、锌等第一类高风险矿产,原则上不要求划定勘查规划区块,达到详查以上(含详查)勘查程度的,应划定开采规划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