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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让信用成为企业“身份证”
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王金虎

本报讯 记者王金虎报道:为建立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逐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山东近日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将对诚实守信者采取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主体,将在银行信贷、招标投标、企业上市等23个方面受到联合惩戒,让信用真正成为企业的“身份证”。

该意见要求,山东各市地、各相关部门要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率先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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