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姚进报道:为了引导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经营评价体系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3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其中,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者的权重分别为30%、50%和20%。
据了解,经营评价体系是保险公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评价体系和保监会此前发布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3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不同于经营评价指标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分类监管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3套指标体系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