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曾金华
在8月21日举行的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上,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和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为关注热点。这两项工作,均需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以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发展潜力——
8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就中央扶持小微企业财税政策进行了详尽解读。
今年以来,中央层面出台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增强就业涵养潜力、提升经济发展耐力的政策,并取得了扎实成效,小微企业因此获得了更强的发展动力和增长潜力。
减半征收所得税全覆盖
7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同时,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这其实是5个多月前针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扩大化”。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
“小型微利企业应符合的一个条件是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最新的一次调整意味着国家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小微企业。”王建凡表示。
政策出台后,小微企业将从10月1日起,在法定的20%优惠税率基础上再减半。王建凡介绍:“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降到了10%,比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低15个百分点。”王建凡表示,减半征收所得税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延长两项,对小微企业减税的规模超过1000亿元。
优惠应享尽知尽享
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纳税服务工作量大,如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税务部门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并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
据悉,各地税务部门持续开展普及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实时监控申报情况,逐户比对分析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结合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保证纳税人一次填报即可享受减免税等。
例如,北京市昌平区地税局联合区国税局研发推出全市首款纳税服务手机软件,APP的上线实现了纳税服务从键盘上到指尖上的延伸,密云县地税局建立了小微企业微信群,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纳税人;河北省国税局在网上报税平台客户端设置了享受减免税政策提示,当小微企业符合应享受减免税优惠时,系统会自动弹出享受优惠政策提示,等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
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改革红利显现。山东省曹县大集乡的丁楼村、张庄村是著名的“淘宝村”,小微政策大大缓解了当地小店主的资金压力。自2014年小微政策扩围至今年7月份,“淘宝村”的企业已享受所得税减免110余万元,新办企业猛增。浙江余姚国税在今年以来累计为小微企业减税2000余万元,良好的政策效应极大地提升了创业创新热情,全市今年新登记纳税人6132户,新增从业人员1.1万余人。
支持“双创”力度再加码
近年来,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无论是税收政策还是财政支出政策,都把扶持小微企业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税收优惠政策更加精准。除了上述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优惠,还包括: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低至3%;对农户小额贷款的营业税免税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政策的优惠范围,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等等。
普遍性降费更加到位。财政部门陆续清理规范各种收费的同时,在保留的收费项目里面对小微企业予以定期减免,包括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等4项政府性基金等。
王建凡还透露,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利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政策,首先,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办法,适当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其次,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第三,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此外,有关部门还计划将中关村现行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适时推广至全国范围。